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鉴于钦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钦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组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 冠 市委书记
王雄昌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谢立品 副市长
成 员:黄立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黎永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
曾开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苏永浩 市委编办(绩效办)主任
林 恒 钦州新闻传媒中心主任
林广生 团市委书记
符进春 市妇联主席
何惠贤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赖廷耀 市教育局局长
施扬新 市科技局二级调研员
黄悦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提名)
吴 超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杜应参 市司法局局长
李远钦 市财政局局长
王廷智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邵克权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 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邹满丽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甘豪汉 市水利局局长
韦戴卓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委农办主任
王绍平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
罗 滨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局长
胡 颎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胡金奇 市退役军人局局长
姚海燕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郭迪信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吴晓华 市国资委主任
钟乾堂 市供销社主任
黄 广 市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梁 亮 市滨海新城管委主任
郑豪斌 市开投集团公司董事长
黄兆明 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
蓝 海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张海兵 灵山县县长
李 遥 浦北县县长
肖利富 钦南区区长
邓洁丽 钦北区区长
莫鉴贤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宋 拓 三娘湾管理区管委副主任
邱军辉 钦州高新区管委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负责提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意见,决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问题;负责督促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考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黄立和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由郭迪信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许志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骨干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针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解决办法措施,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牵头起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有关政策、文件,提出工作规划和计划。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业务指导组、宣传教育组、督查考评组等4个工作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郭迪信
副组长:黄荣恒(市财政局副局长)、金世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谢雍华(市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服务中心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制订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方案和阶段计划,收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进展情况,汇总报告工作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统筹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工作。
(四)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指导组
组 长:许志(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武坤(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陆劲(市商务局副局长)、金世锋、谢雍华
成 员: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服务中心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编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
(二)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分流体系,扩充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路径。
(三)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和协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配置和建设。
(四)协调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产业园规划的落实和终端处置设施的建设。
(五)起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法规、规章及管理制度。
(六)建立与数字城管平台互联互通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化管理平台。
(七)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教育组
组 长:曾开宏
副组长:卢红青(市教育局副局长)、李静(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副局长)、田时胜(钦州新闻传媒中心副总编辑)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钦州新闻传媒中心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工作,加强对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的宣传推广。
(二)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宣传品的设计制作。
(三)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理论与技术路线宣传,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业务知识教育培训。
(四)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督查考评组
组 长:黄海龙 〔市委编办(绩效办)正处长级干部〕
副组长:许志、金世锋、谢雍华
成 员:市委编办(绩效办)、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服务中心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一)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评机制,组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评。
(二)通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考评情况,落实考评结果与单位绩效、奖补机制挂钩等。
(三)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钦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